施明德是唯一一個以無罪之身,被以「宣告判決無效」,無罪離開監獄的政治犯。1990年施明德第二度出獄,與第一次不同,這次是無罪出獄。跟他一起搞美麗島事件的革命夥伴們,早在幾年前就陸續接受假釋、特赦出獄。施明德最後得以無罪之身尊嚴地離開監獄的秘訣無他,就是堅持,並抗拒誘惑。
你可以獨裁,我可以不要命,終究我比你自由。鄭南榕在解除戒嚴後,繼續反抗,為追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為成為一個尊嚴的人,他喊出:「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並且做到了。他用身體點燃一把火,為我們燒掉了全世界的懦弱。
我們這些曾經隸屬不同政黨,在戒嚴時期也曾經站在不同立場的人士,基於對國家的忠誠,以及對台灣的摯愛,我們突破了心靈枷鎖和藩籬,歷經數月的聚會與討論,此刻,我們以個人身份,對長期困擾兩岸政府及人民的「中國問題」或「台灣問題」提出「五原則」的解決建議:
這是民進黨的歷史。當民進黨還存在有領導的時代….“民進黨黨主席施明德在美國演講時強調,台灣已經獨立了半個世紀,而總統直接民選後,再次確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因此,民進黨若執政,不必也不會宣布台灣獨立,而在「中國問題」,民進黨也不會成為台海困難的製造者。── 自由時報報導 1995.9.15”
各位,軍人應該死在戰場、不是死在街頭,教師應該死在教室和講堂。我大哥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堂堂用他的血做顏料,用他的肉做素材,在汽油火中燒出一個不朽的國民人格。他死得其所,他做一個總編輯,死在總編輯的辦公室。一點都不可恥,我們家屬是臺灣四百年來,最榮幸的一個家族。
二二八的時代沒有戒嚴,也沒有「報禁」,那時的台灣人民與全世界的現代公民同步,罷工與上街都不是稀罕的事,台灣人民還擁有辦報的自由 : 人民導報、新生報、民報、大明報等等。1947年三月,這些媒體界的菁英卻同時都遭到暗殺!怎麼可能?為什麼?怎麼可能只因為延平北路的「緝私煙」?明明是要求「政治改革」,這麼明明白白地寫在當年的報紙上,不是嗎?
有一個名叫「許一文」的人於1978年在《這一代》雜誌發表〈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隨後又印成小冊子。他批判三十年不改選的立法院和國大代表,稱他們叫「萬年國會」,強力抨擊蔣家獨裁、反民主、反人權的措施,險又遭逮捕。文章中首先提出「萬年國會」一詞,從此「萬年國會」成為黨外人士和知識份子等批判攻擊蔣家獨裁政權最切中要害的標籤。